今日头条被判 287 宗案件侵权,赔偿腾讯网 27 万余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腾讯网起诉今日头条的 287 宗侵权案件全部做出判决。经法院认定,今日头条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今日头条网和今日头条 App 上刊出,字节跳动公司(今日头条)应当对其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涉案的 287 宗案件全部被判侵权,赔偿额总计达 27 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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