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诉称,爱奇艺与被告吴某于 2010 年 5 月 26 日签订劳动合同,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签订了《不竞争协议》 … 协议约定,被告从原告处离职后不得到竞争性单位工作,其中明确列明的竞争性单位包括优酷 … 原告认为,优酷公司与原告均为国内主要的经营互联网文化、娱乐、视听业务的企业,具有竞争关系,被告在原告公司任职期间掌握大量商业秘密,到竞争单位工作可能给原告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故起诉至法院。
更多体验
前往小程序
24 小时
资讯推送
进群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