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微信食品被判侵犯腾讯微信商标赔偿 1000 万
2018 年 12 月 21 日

深圳微信食品公司被判侵犯「微信」商标权利,赔偿经济损失 1000 万余元,并需进行更名,且名称中不得含有「微信」字样 … 该公司 2015 年 4 月在深圳注册成立,并于 2016 年 8 月从案外人处转让获得一枚注册在食品商品上的「微信」商标。此后,微信食品公司及合作商联合在相关网站公开宣传和推广「微信食品」… 腾讯科技认为,微信食品公司将「微信」登记为企业名称,具有明显的攀附恶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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