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2023 年 11 月 2 日

国务院批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仅允许境外认证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出口产品认证业务,且无需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和办理经营主体登记。备案条件和程序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海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专业版功能专业版功能
登录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

行业标签

财经
icon订阅
二维码

更多体验

前往小程序

二维码

24 小时

资讯推送

进群体验

logo
科技新闻,每天 3 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