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诉人工刷量平台干扰搜索引擎获赔 200 万
2022 年 1 月 13 日

近日,海淀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被告公司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 200 万元及合理开支 5 万元。该案是全国首例涉人工刷量平台干扰搜索引擎算法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被告公司通过设置广告任务发布平台等行为,帮助用户制造虚假点击数据,扰乱排序结果,要求判令被告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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