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2022 年 1 月 1 日

二、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 30 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 … 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 2022 年 1 月 30 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 … 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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