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信息内容传播平台服务的提供者规范生成合成内容的传播活动。他们需要核验文件元数据中是否含有隐式标识,并在发布内容周边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提醒用户该内容属于生成合成内容。如果文件元数据中未核验到隐式标识,但用户声明为生成合成内容的,也应当在发布内容周边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如果提供者检测到显式标识或其他生成合成痕迹的,可识别为疑似生成合成内容,并添加提示标识。对于确为、可能和疑似生成合成内容的,还应当在文件元数据中添加生成合成内容属性信息、传播平台名称或编码、内容编号等传播要素信息,并提供必要的标识功能,提醒用户主动声明发布内容中是否包含生成合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