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实现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并推动电子凭证「一证一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同时,要求省级数据主管部门加强集约化建设,统筹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使用管理工作,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和安全保障。电子凭证有效期原则为三年,期满需续展。登记机构应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规范、拓展电子凭证应用。此外,国家数据局和省级数据主管部门还将分别统筹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标准体系和登记工作评价机制建设,以及对登记机构的服务水平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