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其他部门印发《关于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旨在提升生育医疗保健服务水平,改善生育服务条件,打造优质服务链条,做好全方位健康服务,并促进服务持续改善。到 2030 年,目标是使生育友好医院在助产医疗机构中的比例达到 90%。《意见》提出推进理念机制友好、空间环境友好、全程服务友好、服务模式友好和诊疗流程友好等措施,包括优化产科诊室布局、改善住院环境、加强生殖健康宣教、提供人性化分娩服务、做好产后保健和母乳喂养、加强新生儿保健等。同时,明确卫生健康和医保部门将给予政策支持,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投入政策,合理确定产科价格水平,保证孕产妇生育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