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 年)》旨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到 2027 年取得实质性进展,2035 年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生活条件。主要措施包括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权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大豆和油料产能、健全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加快种业振兴、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编制村庄规划、推进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试点、加快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强化乡村发展用地保障、发挥财政支持作用和完善金融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