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12 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2 月 7 日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针对 12 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以解决「小案重罚」和「类案不同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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