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融资担保办法 3 月起施行 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
2 月 21 日

财政部等六部门发布《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3 月 1 日起施行。该办法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单户担保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等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下的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 50%。鼓励地方通过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等方式提升机构担保实力,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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