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
2 月 27 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不再需要满足「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的规定。这一调整基于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关于修订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旨在进一步放宽对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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