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拟对东旭集团证券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3 月 28 日

河北、深圳证监局拟对东旭光电东旭集团东旭蓝天等主体的证券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东旭光电和东旭集团存在骗取发行核准、虚增收入和利润、资金占用等问题,合计罚款 17 亿元,19 名主要责任人将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中介机构违法执业行为正在调查中,未披露资金将被追回,相关犯罪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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