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民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将放宽至 10 年
4 月 29 日

北京市委财经委审议通过并印发《北京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2025 年工作要点》,提出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特别是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和信用贷,并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此外,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将放宽至 10 年,以减轻民营企业融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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