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私募子投资退出损失达实缴出资 50% 以上将需上报
5 月 19 日

中证协拟加强对券商另类投资子公司和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的管理规范,起草了相关适用意见并征求意见。文件明确了需临时报告的「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标准,包括私募子管理基金单一项目退出损失达实缴出资 50% 以上,或诉讼仲裁等造成的损失占公司上一年末净资产 10% 及以上等情况,要求在七天内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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