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发《上海市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5 月 19 日

上海印发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 2024 至 2028 年间并网的虚拟电厂运营商和新型储能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其中,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按调节能力获 50 元 / 千瓦・年奖励,单个平台上限 150 万元 / 年,奖励期 3 年。电桩 V2G 依据电网调节能力考核结果奖励,个人自用非智能充电桩在 2024 年底前替换为智能桩可获奖励,2025 年后替换不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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