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肃查处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案,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经查,越博动力 2018 年至 2022 年通过虚构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虚增营收和利润,相关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警告并合计罚款 3080 万元,对两名主要责任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外,于某、贺某因提供公司配合造假,被认定为共同违法,分别被罚款 200 万元和 30 万元。证监会强调将依法移送涉嫌犯罪行为至公安机关,并将继续强化对财务造假及配合方的立体化惩治体系,坚决打击造假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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