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3 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对杭州隆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委托无资格方募资、募资误导陈述、部分产品缺少合格投资者证明、未对普通投资者告知警示录音录像、未按合伙协议召开会议和披露信息等问题,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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