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4 月 5 日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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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 4 月 3 日发布通知,自 2026 年 4 月 5 日(含)起销售的客票,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 60 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 120 元。此前,国航、厦航、中联航等多家航司已公告调整该费用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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