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通知,有序开展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工作。试点公司应依法合规、积极主动、便利操作原则,做好政策宣传,优化办理流程,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原则上于 2023 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银保信公司应加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信息平台、银保行业平台等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试点公司完成与银保行业平台系统对接后,向金融监管总局报送对接情况说明,金融监管总局将其已开展业务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未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业务的试点公司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不得纳入个人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