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
2023 年 8 月 15 日

三部门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22 项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应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入籍,接受监管,半挂车用的公路牵引车、9 座及以下混合动力小客车 (可插电) 可用于往来内地的客、货运输作业。其他规定仍继续执行财关税〔2020〕54 号文件。该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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