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该政策允许广东省和深圳市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该通知适用于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和肇庆市等大湾区九市。该政策的执行时间为 2027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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