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买新房按缴纳契税金额 100% 给予财政补贴。在桂林市六城区及灵川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登记备案、契税缴纳的个人,可以按照已缴纳契税金额的 100% 给予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期为发文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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