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5 日晚间,中国联通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和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国资委)批准 … 公告显示,,中国联通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联通集团」)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9 月 13 日下发《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7] 983 + 号),同意联通集团将所持该公司 189976.4201 万股 A 股股份协议转让给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原则同意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03735.4292 万股 A 股股份的方案 … 中国联通间接控股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香港) 股份有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00762.HK)于 9 月 15 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了下述事项:批准、确认及追认联通红筹公司与中国联通 (BVI) 有限公司于 8 月 22 日订立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为联通红筹公司按每股 13.24 港元的价格向中国联通 (BVI) 有限公司发行最多 + 6651043262 股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