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在其官网发布风险提示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期间,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新开展 P2P 网贷业务 … 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新设立或从事 P2P 网贷业务活动。否则,按照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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