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2018 年 12 月 25 日,凤凰自行车向法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称凤凰自行车与 ofo 运营公司东峡大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尚未履行的货款支付分期履行 … 此前,法院就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出具判决书,但东峡大通未能履行向凤凰自行车给付货款约 6825.12 万元的义务,凤凰自行车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立案执行,并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扣划东峡大通名下银行存款 2806.1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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