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说明书显示,Lyft 在首次公开募股(IPO)时将采用双重股权结构,在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上,联合创始人洛根・格林和约翰・齐默继续保持重大影响力,包括董事会成员选择和重大公司交易上 … 申请文件中没有说明 A 类和 B 类股票的确切比例,但每股 B 类股票有 20 票投票权。与此同时,Lyft 创始人和其他高管拥有大约 27% 的 A 类股票 … 该公司发言人以强制 IPO 静默期为由,拒绝就此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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