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份执行裁定书,ofo 运营主体东峡大通 (北京)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牵涉一起与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被执行标的为人民币 249,821,023.90 元。然而法院在立案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并无财产 …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依法向法院报告,其名下无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无对外投资、无车辆,虽开设了银行账户,但已被其他法院冻结或账户无余额 … 执行裁定书显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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