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大陆与币印劳动争议一审裁定:后者需支付约 210 万元补偿金
2020 年 4 月 13 日

比特大陆与币印劳动纠纷一审裁定 … 法院判币印法定代表人为潘志彪、股东朱砝和李天昭履行与比特大陆签订的《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补充协议》,三人于该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比特大陆 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期间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分别为 340290.32 元、248850.1 元、281379.31 元,共计近 90 万元 … 于该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北京比特大陆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 462000 元、352008 元、408000 元,共计 120 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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