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类项目需 4 年内竣工 自今日施行
2023 年 12 月 12 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对不同项目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和规模的开工建设及竣工期限进行规定。该办法将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其中,住房类建设项目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内开工建设,4 年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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