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充分向投资者披露生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ST 爱康及董事长等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2024 年 6 月 4 日

ST 爱康公告,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因其未充分披露公司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风险,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和不完整的问题。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和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田野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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