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旅游文化集团计划根据公司法第 86 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已向计划股东提呈该建议。若计划生效,除受托人未获分配的计划股份外,所有计划股份将注销,以每股 7.80 港元现金进行交换。控股股东的股份将不参与注销。计划生效后,复星国际和复星控股将分别持有公司约 98.44% 和 1.56% 的股份,同时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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