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相关案件民事判决第五项,判令北京京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三分公司、第八分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百度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停止使用含有「百度」文字的企业名称,并连续七天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共计 2320441 元。
行业标签
更多体验
前往小程序
24 小时
资讯推送
进群体验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