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大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政策范围,允许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优先使用购房人及配偶的公积金余额,不足时方可使用父母、子女的余额。申请人需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未签订逐月还贷协议。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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