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宣判一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及上市公司金某泰的董事袁某与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某未履行 3 亿元增持承诺。法院认定袁某、罗某的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判决二人共同赔偿原告刘某某和郑某某投资损失共计 78 万余元,金某泰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 2019 年修订《证券法》后首例因董监高未履行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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