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通知,提出缴存人家庭在海南省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其子女于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在海南省买首套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二手自住住房),自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或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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