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意见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小产权房」一律不得登记
昨天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指导意见,明确自 2025 年 8 月 4 日起施行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坚持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区分建设单位责任与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益。强调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明确负面清单,严禁将违法用地或建设合法化,禁止通过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正常报建项目,对「小产权房」及违反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管控建设的情形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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