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时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12.5%
3 月 5 日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纲要(草案)》着眼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创新攻关,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十五五」时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将达 12.5%。
十五五时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12.5%
新浪科技/华尔街见闻/财联社/钛媒体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纲要(草案)》着眼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创新攻关,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十五五」时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将达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