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要求 P2P 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的公告 … 公告称,部分网贷机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即日起,曾经或仍在涉 P2P 网贷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相关产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即广告代言人),需要联系相关单位就问题进行说明,并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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