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非本市户籍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 1 套住房,购房者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房,个税和社会保险缴交年限由 3 年调整为 1 年。其他区域仍保持 3 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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