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2024 年 9 月 5 日

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对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注册的医疗机构、教育高等院校、医药类科研院所进口规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特许药品和医疗器械需在先行区内使用,不得带离、寄递出先行区。海南省需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免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适用。

专业版功能专业版功能
登录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

行业标签

二维码

更多体验

前往小程序

二维码

24 小时

资讯推送

进群体验

logo
科技新闻,每天 3 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