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三部门发文:京津沪等 9 地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2024 年 9 月 8 日

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宣布,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将扩大开放试点工作,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同时,在这些地区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这一举措旨在促进生物技术领域和医疗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并提高中国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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