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指导地方政府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和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积极筛选地块和储备项目,加快专项债券资金落地,并规范操作。优先收回无力或无意愿开发的住宅和商服用地,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地块。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确定拟收回收购地块和时序安排,并依托土地估价机构评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收地价格。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用于房地产开发,用于民生和实体经济项目则不受限制。各级自然资源部门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严守土地政策红线,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