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集团原董事长唐双宁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
2024 年 12 月 10 日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贪污、受贿案进行宣判,判处唐双宁有期徒刑十二年,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并追缴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唐双宁在 2003 年 4 月将价值 301.5 万元的公共财物据为己有,并在 2000 年至 2017 年间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 1102 万余元,为他人提供职务调整、贷款获取等帮助。鉴于唐双宁如实供述、自首、积极退赃,法院对其进行了减轻处罚。

专业版功能专业版功能
登录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

行业标签

银行
icon订阅
财经
icon订阅
二维码

更多体验

前往小程序

二维码

24 小时

资讯推送

进群体验

logo
科技新闻,每天 3 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