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从 4 月 30 日起禁止在公众场所持有另类吸烟产品

4 月 13 日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表示,从 4 月 30 日起,香港将禁止任何人在公众场所持有另类吸烟产品,随身携带未吸食也违法,查获后最低罚款 3000 港元,最高可罚款 5 万港元及监禁 6 个月,新规无过渡期和「首违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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